评教评学工作意见
作者: 阚宏超 | 发布时间: 2012/5/23 11:30:00 | 770次浏览
关于开展评教评学的工作意见 孙中(2011—2012学年度)10号文 为了解老师们的授课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规范教学行为,推动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不断发展,推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全面进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全体教师中开展评教评学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教评学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宁 副组长:常科田 成 员:李 丽 叶正虎 二、 评教评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是本次评教评学的对象。 三、 评教评学要求 1. 由学校评教评学领导小组根据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评教评学的相关量表。 2. 由学校评教评学领导小组在每个教学班的全体学生中,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所在班的全体任课教师进行等级评价。 3. 学生按照提供的评价内容分别以“A”“B”“C”三个等级进行评价,学校评教评学领导小组按照一个“A”10分,一个“B”8分,一个“C”5分计算被评对象的实际得分。 4. 评价得分由各班级学生干部统计汇总后报送评教评学领导小组。 5. 学校评教评学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在评教评学活动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与相关的教师进行谈话,并要求问题较多、较突出的教师制订定期整改计划。 南京市孙家初级中学 201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