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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虎”在勇气,“拍苍蝇”在毅力

作者: 周宁 | 发布时间: 2014/10/7 11:35:00 | 953次浏览

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打老虎”和“拍苍蝇”是反腐领域的形象比喻。一直以来,位高权重的“老虎”落马,总是占据反腐舆情的焦点位置,其严重危害、恶劣影响,自不待言。两相比较之下,“苍蝇”之害更不易被察觉,往往易被人们所忽视,更有人认为芝麻官翻不起大浪,不值得大惊小怪。其实,腐败无小事,“苍蝇”看起来不显眼,其社会危害程度绝不能忽视。

首先,“苍蝇”直接面向广大群众,天天和老百姓打交道,其作风顽疾、工作弊病、权力滥用、寻租行为等,直接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持续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其次,从吃拿卡要到侵吞公共资源,“苍蝇”最直接地伤害群众利益,人们对身边腐败的感受最为痛切。还有一点,“苍蝇”成群乱飞,极大地污染了社会风气,传播了不少价值观病菌,它既是腐化堕落的个人,更是一种以权谋私、沆瀣一气的环境。

在错综复杂的反腐领域,“苍蝇”和“老虎”并不能截然分开,谁比谁“更猛”也难以分得那么清楚。事物总是在相互联系中发展变化,有贪官潜伏期,今天的“苍蝇”,可能就是明天的“老虎”;有利益共同体,在“老虎”撑起的保护伞下,常常生存着大堆“苍蝇”。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其背后都是不受约束、腐化变质的权力。这种私欲支配下的权力肆虐,才是真正的“猛于虎”。因此,“苍蝇”虽小,也能做下腐败大案,比如号称“土地奶奶”的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女局长罗亚平,不过一个科级干部,却能敛财上亿元。最近被曝光的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316套安置房,也创下了“村官腐败”的新记录。“小官大贪”现象,不仅说明“苍蝇”与“老虎”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更折射出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巨大危害。

所以,“苍蝇”与“老虎”都是社会之害,在反腐倡廉的视线中,应该都实行“零容忍”,依法予以坚决打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就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一查到底,这表明了中央从严治党、严惩贪腐的坚定决心。

比较而言,“打老虎”社会影响大,遇到的阻力也较大,更需要硬碰硬、动真格的勇气。而“拍苍蝇”相对较容易,但以其量多面广问题杂,所以贵在坚持。从落实八项规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批“老虎”和大量“苍蝇”纷纷被绳之以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与百姓的期待还有距离。反腐倡廉,重在行动。只有“打老虎”“拍苍蝇”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清除危害国计民生的各类蛀虫,才能持续净化政治肌体,提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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