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
作者: 林琳 | 发布时间: 2014/11/17 15:22:00 | 750次浏览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知晓率,我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学校营造传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学校利用了海报、板报、手抄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在校园和教室内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通过国旗下讲话、青春之声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学生熟知并背诵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本次活动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培养学生正确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理解、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八礼”:
仪表之礼: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餐饮之礼: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言谈之礼: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待人之礼: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行走之礼: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观赏之礼: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游览之礼: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仪式之礼: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
“四仪”:
入学仪式:7岁,让刚入学的小学生感受学习乐趣、接触校园生活、感知礼仪规范。
成长仪式:10岁,让小学三到四年级的学生学会感恩、懂得分享,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教诲之恩、朋友的帮助之恩。
青春仪式:14岁,要让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控制情绪、包容他人,迈好青春第一步。
成人仪式:18岁,让年满18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做守法公民,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立志成才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