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春游活动告家长书
作者: 陈玉庆 | 发布时间: 2015/4/10 7:58:00 | 1230次浏览
尊敬的家长:
春暖花开,正是春游的好时光。为了能让学生走出校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使孩子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感悟生活,培养爱家乡、爱祖国、爱大自然的情感。我校根据教育局有关组织学生春游活动要求和广大学生渴望春游活动的心声,决定组织学生赴南京珍珠泉风景区进行春游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体学生于4月17日(周五)一天开展春游活动,走读学生早上7:30到校。下午放学时间为16:20左右。望您能及时来校接走您的孩子。
二、活动地点:
南京珍珠泉风景区
三、旅行社提供旅游大客车,每人一座,班主任,带队教师全天陪同服务。
四、收费:本次社春游活动的费用在社会实践活动费用中统一结算(不另外收费)。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中午用餐需要家长配合准备干粮,希望家长给学生准备干粮时做到少而精,穿舒适的鞋子,以便旅途的轻松。自带垃圾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在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希望各位家长引起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教育。教育孩子上下车时要有次序,不得争先恐后,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以免发生意外。开车时不得大声喧哗,手与头不准伸出窗外,不要和驾驶员闲谈,以保持驾驶员集中精力安全驾驶。到景点时注意环保意识,不乱丢瓜皮果壳。教育孩子不能擅自一个人到没有人的地方游玩,不能擅自到有危险的场所游玩,不能参加危险的游戏项目,要紧跟大部队。发现任何意外和可疑事情立即向带队老师报告;
3.学生统一穿校服。遵守乘车、参观和活动纪律,不得独自行动或自由结伴擅自离队,有事及时向带队教师汇报;
4.尽量不带贵重物品等,如手机,相机等,确实要带的,请教育孩子保管好自己相关物品;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协作互助;
本次活动为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是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之一。希望每位同学积极参加,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者,请向班主任请假,说明事由并由家长签名同意,经班主任准假后报政教处;未参加者,请家长做好孩子在家的安全教育工作。
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班主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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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家 中 学 学 生 春 游 活 动 回 执 单
备注:此回执请学生于4月13日交给班主任,不去的同学请写好由家长签好字的请假条一并交给班主任。
南京市初级中学政教处
2015年4月10日

